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经过相应部门组织的技术操作规程培训,考试合格后,持有效证件上岗。
02
机械操作手上岗前,要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,有禁忌病症的人员,不准从事机械操作工作。
03
水下探摸录像工程操作人员工作前,应对所有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,严禁带病使用,严禁酒后作业。
04
机械操作人员只要离开机械设备,按规定将机械平稳停放于位置,并将驾驶室锁好,或把电器设备的控制箱拉闸上锁。
05
严禁在行走机械的前后休息(包括乘凉、午休),行走前应检查周围情况,确认无障碍时鸣笛操作。
2022年10月11日我国海事部门批准的次水下机器人沉船探摸作业圆满完成。这次水下机器人探摸作业是一种技术、商业和法律系统。
相对于传统“蛙人”探摸而言,水下机器人探摸不仅是一次技术革新,也是一次商业革新及法律革新。
为鼓励水下机器人探摸技术及其商业发展,建议法律及海事部门实际做法在原则上准许水下机器人探摸作业,并合理设置此项许可的条件且予以明示,以便水下机器人技术供应方和商业需求方遵循。本次沉船探摸作业已开先河。
在一般情况下禁止夜间水下作业,如遇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,应经单位分管批准,并应注意下列各项:
(1) 潜水作业平台上有良好的照明设备;
(2) 自作业开始至结束,有强光照射潜水员排泡的水面;
(3) 保证在电气照明故障时有常明设备。遇电气照明故障时,应立即命令潜水员按减压规定上升出水。
潜水员自水下上升时,遵守下列规定:
(1) 上升前应清理信号绳和气管,收拾好工具,检查周围环境,开始上升时应向水面报告;
(2) 应沿入水绳上升,并按减压规定进行减压,服从水面关于减压停休的命令;
(3) 上升速度一般为5m/min~6m/min;
(4) 接近水面时,手抓前压重物,大量排气,并应注意防止头部与船底及其他物体相碰。